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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补选独立董事,已被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摘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小民、薛建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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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5月20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据公告,2025年5月19日,同德化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姚小民、薛建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5年4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王军、杨瑞平因任期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王军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军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瑞平同时辞去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瑞平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王军、杨瑞平离任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军、杨瑞平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2025年5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姚小民、薛建兰进行了资格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姚小民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姚小民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姚小民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提名薛建兰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薛建兰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薛建兰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时,姚小民、薛建兰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姚小民、薛建兰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9日,同德化工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一、对同德化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二、对张烘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三、对邬庆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四、对张宁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月29日收盘时持有同德化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同德化工参与招投标项目1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