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洽洽食品”)于近日公告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提升治理水平与决策效率。新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表决及决议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
核心内容包括: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选举董事时,若大股东持股超30%或需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须采用累积投票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此外,规则强化了会议纪律,要求董事会保障会议正常秩序,并明确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新规还细化了对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监事会的支持义务,要求董事会提供股东名册等必要协助,且会议决议需及时公告,涉及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需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此次修订有助于优化洽洽食品的治理机制,保障股东权益,提升公司透明度和决策合规性,为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