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于近期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与咨询方面的职能,以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核心内容。根据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并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制度特别强调,若干重要事项,如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决策及措施等,必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且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此外,独立董事行使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等特别职权,也需事先获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同意。公司承诺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人员支持和费用保障。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该制度的实施预计将提升哈药集团的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透明度,加强对公司运营的监督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