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正被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摘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22亿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359.1万股后的股本7.19亿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亿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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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8日,国联股份发布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联股份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6亿元。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22亿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359.1万股后的股本7.19亿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3亿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2%。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国联股份解释称,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降低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2月26日,国联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2月26日收盘时持有国联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国联股份成立于2002年,国联股份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