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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天眼风险信息4490条,已被处罚受损股民可报名挽损

摘要:查询天眼查发现博天环境有天眼风险信息449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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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11月22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博天环境有天眼风险信息449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

雷达财经注意到,11月4日,博天环境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背景:2022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博天环境重整。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年12月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51亿股。截至2022年12月22日,上述转增股票已经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至9.68亿股。上述5.51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转增股票中的1.6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转增股票中的3.91股用于清偿债务。

2024年10月3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大股东持股变化,博天环境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的865.21万股股票已被划转至14家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2月2日,博天环境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博天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博天环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依据现有证据,博天环境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博天环境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二、对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三、对苏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四、对李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五、对高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3日收盘时持有博天环境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博天环境涉诉关系362条,开庭公告38条,立案信息8条。


AI财评
博天环境的财务造假行为持续时间长、金额大,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因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被处以5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公司内部治理的严重问题,也反映了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从财经视角来看,博天环境的财务造假行为可能导致投资者信心丧失,股价波动加剧,进而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声誉。此外,公司重整计划的实施虽然有助于缓解债务压力,但长期来看,公司仍需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以恢复市场信任。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治理结构,谨慎评估投资风险。对于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总体而言,博天环境的案例警示了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以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