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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摘要: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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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金圆股份称,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赵辉,男,1974年生,中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主要担任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圆股份经营范围包括:固体废物治理;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AI财评
金圆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赵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一事件对公司的市场信誉和股价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重要桥梁,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市场公平性。金圆股份作为一家涉及固体废物治理、有色金属冶炼等业务的公司,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对行业具有示范效应。此次立案调查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透明度,以维护投资者信心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这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