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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田股份子公司参投基金完成备案,公司此前被调查或还面临索赔

摘要: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舒志高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舒志高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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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5月28日,洪田股份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股权投资基金暨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据公告,洪田股份全资子公司南通莱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维投资”)于2025年3月与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纵横金鼎”)签订了《共青城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及《共青城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共青城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基金名称:共青城毕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管理人名称:厦门纵横金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案日期:2025年5月27日;备案编码:SAYT62。

洪田股份称,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4月25日,洪田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洪田股份及公司董事舒志高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02号和010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舒志高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舒志高予以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4月26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洪田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洪田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59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