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上市银行领域迎来治理结构调整的密集动作,多家银行相继宣布撤销监事会,这一变革并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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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市银行领域迎来治理结构调整的密集动作,多家银行相继宣布撤销监事会,这一变革并非偶然,而是源于新法规落地与监管政策引导下的行业性调整,标志着运行近30年的监事会制度正逐步退出银行公司治理舞台。
9月24日,上海农商行对外披露,经过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及监管部门核准等多重流程,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正式生效,公司监事会与监事同步撤销,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承接。这一操作并非孤例,仅9月中下旬,郑州银行、兴业银行便先后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明确不再设立监事会;齐鲁银行也宣布计划于9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撤销监事会及修订治理规则的议案,多家银行的集中动作,让这一治理调整趋势愈发清晰。
回溯这一变革的起点,今年4月底成为关键节点。当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国有大行集体发布公告,宣布将撤销或不再设置监事会,打响了上市银行治理结构调整的“第一枪”。此后,这一趋势迅速蔓延至整个行业: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紧随其后,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城商行,以及瑞丰农商行、紫金农商行等农商行也纷纷加入调整阵营。据盐铁财经不完全统计,在A股42家上市银行中,目前已有超过20家宣布完成或正在推进监事会撤销工作,调整范围覆盖大、中、小不同规模的银行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治理变革并非仅局限于A股上市银行。泸州银行、湖南银行等地方银行,以及部分港股上市银行,也已启动或计划启动监事会取消工作,显示出这一调整已成为跨市场、跨区域银行机构的共同选择。
推动银行集体调整治理结构的核心动力,来自于法律修订与监管政策的双重指引。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一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其行使监事会职权,无需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这一法律条款的出台,为银行撤销监事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地。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通过设立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证监会也同步发布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取消监事会设置。法律与监管政策的协同发力,为银行治理结构调整划定了清晰路径与时间节点。
在监事会退出后,审计委员会将成为银行监督职能的核心承担者。从多家银行披露的章程修订内容来看,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涵盖多个关键领域:不仅要负责对银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与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合规,还要评估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同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对银行决策层与管理层的有效约束,保障银行稳健运营与股东权益。
这场治理结构变革,是银行适应新法律环境、优化治理效率的必然选择。相较于传统的监事会制度,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承接监督职能,更能实现决策与监督的协同联动,减少治理层级,提升监督效率,为银行在复杂的金融环境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更坚实的治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