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于2025年7月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旨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监督职能。该细则将在公司H股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后正式生效,届时原规则自动废止。
根据公告,修订后的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需包含至少1名财务专业人士。委员会核心职责涵盖外部审计机构选聘、财务信息披露审核、内控体系评估及风险管理等九大领域,特别强调对会计准则合规性、重大关联交易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专项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规定关键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定期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免、财务负责人任免及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重大决策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存在利益冲突的委员须回避表决。
为保障独立性,细则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专项会议,并建立员工匿名举报机制处理财务违规线索。公司须为委员会配置专职支持团队,保存会议记录至少10年。若董事会否决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变动的建议,需在年报中披露分歧原因。
此次修订同步衔接A+H股监管要求,明确审计委员会需履行《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规定的额外义务,包括监督董事培训、合规政策制定及企业管治报告披露等。公司表示新细则将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为H股投资者提供更完善的治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