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饮料”)于2025年7月发布公告,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监管流程,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与效率。
根据修订内容,东鹏饮料明确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严禁与非募集资金混同,并要求在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新规强调募集资金仅限用于主营业务,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流向关联方,同时细化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要求,明确结构性存款等低风险产品的使用条件。
关键条款包括: 1. 用途变更程序: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新项目可行性及风险分析; 2. 闲置资金管理:允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但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需董事会批准; 3. 超募资金使用: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并需股东大会审议; 4. 监管强化:保荐机构需每半年现场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此次修订还优化了节余资金使用流程,规定节余资金占募集净额10%以上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可豁免程序但需在年报中披露。东鹏饮料表示,新规旨在防范资金挪用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提升募投项目执行效率。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符合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从严管理的趋势,有助于增强市场对东鹏饮料财务合规性的信心。公司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新规,具体影响有待后续观察。
(注:文中数据及条款依据东鹏饮料公告摘要,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