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或“公司”)近期公布了经修订的公司章程。章程修订内容广泛,重点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了股东会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细化了对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核心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章程明确了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其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构成,其中独立董事需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此举旨在提升内部监督效能。其次,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会及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与决策程序,特别是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如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激励计划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在利润分配政策上,章程强调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并设定了具体的分红比例,承诺在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该期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保障投资者回报。此外,章程还加强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明确了其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完善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和披露要求。章程亦对独立董事的职责、任职条件及专门会议机制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其独立性和有效履职。
此次章程修订是蓝色光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相关修订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