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董事会发布公告,就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公告核心信息显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即“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的核心决策为:湘财股份拟通过向大智慧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交易完成后,大智慧的股票将予以注销,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湘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继续存在。
关键数据与控制权方面,公告明确指出,本次交易前,湘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伟先生,且其控制权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保持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黄伟先生仍将为存续后湘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这是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关键依据。
影响范围方面,此次吸收合并是两家A股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资本运作。对于大智慧而言,交易意味着其独立上市地位的终结;对于湘财股份而言,则是其资本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该交易尚需获得双方股东大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公告的发布旨在向投资者明确本次交易的法律性质,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