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任职要求。根据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持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深交所公开谴责。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协调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组织投资者关系管理、监督内幕信息管理及董监高持股变动管理等核心工作。公司同时要求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并规定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审计委员会审查。该制度还明确,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三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此项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格力电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规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