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提名杨运杰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告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文件,该提名已通过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声明显示,被提名人杨运杰已书面同意出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利害关系或密切关系。
文件确认,杨运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全部要求。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大量股份或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确保了其履职的独立性。
此次提名是平安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根据声明,杨运杰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平安银行的连续任职年限将未超过六年。该提名事宜尚需后续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