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事履职评价与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董事的履职评价、薪酬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制度明确了董事的分类,包括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并规定了各自的薪酬构成。其中,独立董事和外部非独立董事将获得每年税前20万元的年度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的薪酬则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制度还详细规定了董事履职评价的程序与标准,董事会将按年度对董事的勤勉程度、履职能力等进行评价,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对于评价为“不称职”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的董事,公司将采取约谈、提请更换乃至不予发放薪酬等措施。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长江证券在规范董事行为、提升治理水平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保障董事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