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完成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修订,新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和监督中的作用,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核心修订内容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与决策权限。细则规定,特定重大事项,如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决策等,必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行使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等特别职权,也需履行相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为确保会议的有效性与规范性,细则对会议召集、通知、出席、表决及记录保存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公司需为会议的召开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相关履职费用。会议记录作为重要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此外,独立董事需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门汇报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此次工作细则的修订,是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响应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决策透明度,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