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顺利完成。本次发行的唯一认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6月17日完成登记托管,并于6月18日上市。此次定向增发完成后,财政部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总数增至约309.43亿股,占交通银行总股本的比例由23.88%大幅提升至35.02%,正式成为交通银行的控股股东。
本次收购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情形。财政部已承诺,其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该免于要约收购的议案已先后获得交通银行董事会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此次资本运作的关键时间节点包括:2025年3月31日,交通银行披露收购报告书及发行预案等相关文件;4月16日,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5月9日,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6月13日,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整个流程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获得了监管机构的核准。
本次收购是财政部对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和支持,有助于增强交通银行的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收购完成后,财政部承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调整董事会及高管团队、修改公司章程阻碍控制权以及变更员工聘用和分红政策的计划,表明其旨在保持交通银行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认为,截至2025年年度报告期末,本次收购已完成,相关各方已履行承诺,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违反后续计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