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事项的议案》。该议案旨在优化公司治理决策效率,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计划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未来12个月内,就特定情形下的股份回购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授权涵盖的回购股份用途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二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设定了明确触发条件,包括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达20%、或收盘价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的50%等。
在具体操作层面,授权范围内的回购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价格上限原则上不超过董事会审议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总额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合法资金。若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若为维护公司价值,则不超过3个月。
公司强调,此次授权主要针对上述两类情形,若涉及“减少注册资本”等其他须由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则不适用本授权。该授权事项为程序性授权,不构成公司立即实施回购的承诺,具体回购计划将由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及发展规划适时决策。投资者需关注相关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