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发布专项意见,对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公告,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结合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张闫龙、刘尔奎、程蕾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董事会认为,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均具备胜任职责的能力,未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独立性未受到任何影响。该评估结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各项规定。此项确认是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策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常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