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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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数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 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3.68%股份的交易,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标的资产为东海证券83.68%股份,其主营业务已获监管部门批准。其中,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73,989,656股为限售股,限售期至2026年10月24日,但解除限售无障碍;其他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不存在转让限制。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公司承诺成为东海证券控股股东后5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已出具减少关联交易和保证独立性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