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83.68%股份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专业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对披露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认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重组报告书符合相关法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核查意见已通过内核机构审查;并已采取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83.68%股份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确信专业意见与披露文件无实质性差异;对披露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认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重组报告书符合相关法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核查意见已通过内核机构审查;并已采取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