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江证券,证券代码:000783)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董事长刘正斌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回购的原因为:自2026年7月1日至17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13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达20.87%,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条件,符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触发回购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核心人才保留发展需求,为未来实施中长期激励做好准备。 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期限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提议人刘正斌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并持续跟进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