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职责与任免。制度明确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义务。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以确保独立履职。任职资格要求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专业证书,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内幕信息管理、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并有权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并设证券事务部协助。任免方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解聘需有充分理由。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应在六个月内聘任新人。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