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华安证券发布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度依据《证券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制度明确公司党委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重要制度及计划。公司设立稽核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公司员工人数的5‰,且一般不得少于5人。 内部审计类型包括常规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程序分为准备、实施、报告、督促整改四个阶段。审计部门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可采取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等形式。 制度强调审计结果运用,要求建立整改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人员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不配合审计、整改不力等情形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2021年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