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福田汽车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9月第四次修订)。细则明确,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应当明确区分职责,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职。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六个月内应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细则还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公司董事会应当聘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公告落款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