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万通发展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4日,共计10天,公示途径为公司OA系统及子公司企业微信,反馈方式为电子邮件。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任职情况等资料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认为,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