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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应急聘任董事会秘书,被立案调查或还面临索赔

摘要: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贾志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王小丰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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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5年4月18日,中船应急发布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据公告,中船应急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贾志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长王小丰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贾志豪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资料显示,贾志豪,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注册管理会计师。贾志豪2008年2月至2019年11月历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资产部资本经营处业务员、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经营管理部公司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调研员(交流挂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资本运营处处长;2019年11月至2024年7月历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部资本运营处处长、资产管理部资本运营处处长;2024年8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志豪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21日,中船应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中船应急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1日收盘时持有中船应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船应急成立于2007年,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家以从事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AI财评
**财经视角点评:中船应急高管变动与信披风险并存** 中船应急聘任贾志豪为董事会秘书,其丰富的资本运营背景或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但需关注其能否有效应对当前的信披违规风险。公司此前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反映出内控机制可能存在缺陷,投资者需警惕潜在的财务瑕疵或合规隐患。 从市场影响看,立案调查事件已引发投资者信任危机,叠加高管变动带来的不确定性,短期内股价或承压。长期而言,若公司能通过整改完善信披体系,并借助新任高管的资本运作经验优化战略布局,或可逐步修复市场信心。 投资建议:密切关注立案调查进展,暂以避险为主。潜在索赔风险下,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维权,但需权衡诉讼成本与胜诉概率。公司基本面改善前,保持谨慎观望。 (字数: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