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浦支行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被罚30万元
小财蜂AI快讯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贷款调查、审查不尽职,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浦支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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