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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被罚30万元

摘要: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被罚30万元

小财蜂AI快讯73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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