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部分零售汽车贷款类业务贷前调查不审慎被罚30万元
小财蜂AI快讯9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部分零售汽车贷款类业务贷前调查不审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0第2号)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注:本文转载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总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