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东大会通过多项议案,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摘要: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思美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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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4月22日,思美传媒发布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思美传媒董事会于2024年3月30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78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1.76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0.07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11人,所持股份290.0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3%。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姚兴平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及其他几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1月19日,思美传媒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思美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二、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凡是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买入,且在2023年11月27日收盘时持有思美传媒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思美传媒共对外投资了2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52次。